提案委

关于推进我市民营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06-16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实现哈尔滨振兴发展的必由之路。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虽然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但经济总量不大、规模较小、后劲不足,产能过剩、产业同质化严重,一些房地产企业去库存压力大;企业生产成本增长较快,产品销路不畅、“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产品缺乏;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服务体系不健全。

  对此,市工商联提出如下建议:

  用足用好政策,争取国家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在东北地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重点培育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抓住机遇,抢先抓早,积极向国家争取将我市列为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单位。用足用好国家一系列支持东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投融资、土地供给、价格优惠和政府服务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加快创新,增强民营经济内生动力

  政府应借助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及我省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等契机,制定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设立民营企业转型扶持资金,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支持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金融创新,发挥资金在创业投资中的引领作用,支持民营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提高直接融资能力。鼓励民营企业进行管理、人才使用、企业文化、市场营销和服务模式的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优胜劣汰,激发民营经济的生机与活力

  淘汰落后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我市民营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很多属于产能过剩行业。建议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对传统过剩产业的并购重组,通过政策限制,提升过剩行业的准入门槛,促进企业转型。同时,要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参与城市地铁、路桥、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进入电站设备、汽车、飞机制造等待业的龙头企业的配套链条,使民营企业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

  优化环境,为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着力打造全面振兴龙江发展的好环境。在我省考察时也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强配套措施的有效性,帮助民营企业打开“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建议市委、市政府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紧抓在手上,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作风,治庸治懒,提升办事效率;正税清费,规范税收征管,有效降低企业负担;加强诚信建设和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带头讲诚信,帮助企业维权,努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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