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7起,我作为回族群众的代表担任了三届(7、8、9届)市政协委员。在这15年的参政议政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参与了伊斯兰教房产的归还工作,和其他回族委员一起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为全市回族群众办了些实事。
我市伊斯兰教部分房产在“文革”期间被侵占并挪作他用。打倒“四人帮”后拨乱反正,中央下达文件要求各地必须把“文革”期间侵占的宗教房产全部归还。我市广大回族群众也纷纷反映情况,提出返还伊斯兰教房产的要求,回族政协委员也写提案呼吁。当时由市伊斯兰教协会牵头,组成了追还清真寺房产的工作“班子”,我也被邀请为“班子”成员,在郑隆慧大阿訇的的领导下,开始了追还清真寺房产的工作。
西男寺坐落在道外区清真寺街,始建于上个世纪初叶,总面积2500平方米。“文革”期间,被市仪表局无线电六厂占用。后来该厂在寺内大兴土木,建了厂房、库房和办公楼,破坏了寺内的建筑风格。我们“班子”派法律顾问摸清了他们自建房屋哪些有房照,哪些属于私建,有无房照和审批手续等情况。随后我们向该厂提出返还房产要求,厂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搬迁,我们又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并不明显。1998年,我们依据法律对该厂进行起诉。经道外区法院一审判决,我们胜诉。我们先对清真男寺墙外的一排门市房进行收回(该房由该厂对外出租),但是在要求厂方搬拆厂内棚厦和网库时,他们迟迟不动,遇到了阻力。我们向道外区政府反映此情况,找到了时任道外区区长的周书明。他十分支持我们,并指派道外区工业局、民政局协调处理此事。多年来该厂在此稿建筑投入了一定资金,目前生产状况又不好,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问题很难解决。但市“伊协”没有资金进行补偿,因此我们向市政府反映此情况。最后市政府决定由市财政出资400万元,道外区出资55万元,共计455万元,对该厂予以经济补偿。历经几年的艰苦努力,在市、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终于使清真男寺的归还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西女寺坐落于道外区景阳街北侧,面积570平方米,是道外区西部女性穆斯林群众做礼拜及宗教活动的场所。“文革”期间被戏装厂占用。该厂在道外区仍有部分厂房,却任意侵占清真寺房产迟迟不还。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班子”成员开会研究,决定对该厂起诉,并做了充分的准备。经道外区法院一审判决,我们胜诉。该厂无条件迁回原址,使西女寺得以归还。
道外区十二道街清真寺始建于1897年,1935年进行扩建,是我市最大的清真寺,其礼拜殿是我市一类保护建筑。“文革”期间被部分占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归还。由于该寺多年来被占用,年久失修、破烂不堪。改革开放以来,国外客人来我市参观旅游,人数不断增加,特别是穆斯林国家人数剧增。1996年在我市举办亚冬会期间,不少穆斯林国家运动员将来清真寺作礼拜。为了维护我市形象,我与几位政协委员撰写提案,请求市政府修建该寺。当时市里非常支持,也拨了一部分款,进行了简单的修缮,但仍不尽如人意。当时前来参赛的穆斯林国家的运动员到清真寺作礼拜,看到清真寺沐浴室破旧,条件极差,只得摇摇头很失望地返回驻地。2000年左右,根据市、区城市规划的要求,将对清真寺周围危房进行大面积拆除。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几个政协委员共同呼吁,要求结合道外区市容规划改造时,把清真寺的修建一并考虑进去,并修建穆斯林广场。时任常务副市长的史文清认真了解了我们的建议,还亲自到道外清真寺视察。经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决定,并向省里汇报,得到了时任省委书记宋法堂的大力支持,此事最终得以落实。随即道外区政府抽调人员搭班子,开始规划。图纸设计好后,征求了我们政协委员的意见。在省、市、区三级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穆斯林广场终于在2004年4月动工,并举行了奠基仪式。参加奠基仪式的群众有好几百人,省市有关部门的领导也参加了奠基,还有在哈读书的阿拉伯国家的留学生,场面十分热烈。该寺的式样、规模、面积、设施等在国内也属一流。该寺的修缮提高了道外区的城市品位,也得到穆斯林群众的普遍赞扬。
经过几年的努力,“文革”期间被侵占的伊斯兰教房产终于得到了返还。我作为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为维护穆斯林群众的利益尽了自己的力量。